河湖長制的主要工作任務有哪些?

瀏覽次數: 信息來源:12345熱線共享知識庫發布時間:2021-01-21 1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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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湖長制的主要工作任務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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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來信人:您好!

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全面建立河湖長制,是制度層面管理保護河湖的偉大創新,也是新時代水利事業的偉大創舉,極大的豐富了中華治水文化的內涵。河長湖長主要有以下“六大任務”。

一、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。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、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三條紅線,健全控制指標體系,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,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。加快水資源管理系統和監測系統建設,探索建立區域水資源、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。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,加強工業、城鎮、農業節水。進一步落實水資源論證、取水許可和有償使用制度,積極探索水權制度改革。嚴格入河湖排污口監督管理,開展入河湖排污口調查,核定水功能區的納污能力,嚴格控制入河排污量。對入河排污量超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水功能區,不得新設入河湖排污口。

二、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。統籌河湖保護管理規劃,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。堅持嚴格保護與合理利用,根據河湖功能定位,將河湖水域岸線管理融入城鄉建設、河湖整治、旅游休閑、環境治理、產業發展等項目的規劃、設計、建設、管理過程中,統籌考慮地區水資源條件、環境承載能力、防洪要求和生態安全,逐步推進水務、農業、林業、國土資源、交通運輸等部門與河湖環境有關的規劃“多規合一”。依法劃定河湖管理范圍,抓緊制定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方案,對具備條件的,可將河湖管理范圍劃界、確權工作與推行河長制工作同步實施。

三、加強水體污染綜合防治。全面落實國務院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和《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。明確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標和任務,統籌水上、岸上污染治理。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機制,全面排查入河湖污染源,落實責任主體和責任人,編制入河湖排污口布設與整治方案,加大對不達標排污口的整治力度,取締非法設置的入河湖排污口。嚴格治理工礦企業污染、城鎮生活污染、畜禽養殖污染、水產養殖污染、農業面源污染,改善水環境質量。加快城鎮黑臭水體治理、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以及污泥處理處置,促進再生水利用。

四、加強水環境治理。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,按照水功能區確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標,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和功能管理。落實各縣(區)、各部門的治污責任,形成上下游、左右岸齊抓共管的水環境治理工作格局。持續實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備用水源建設,實現飲用水源安全保護全面達標。結合水利工程建設“一規四補”,全面完成境內中小河流、城鄉排澇、病險水庫、湖泊防護綜合治理,顯著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及農田抗旱能力,河湖生態環境得到改善。加強城市水環境綜合治理,在探源截污、清淤疏浚、生態修復的基礎上,進一步實現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和穩定運行,進一步提升城區污水收集能力,完善處理設施,充分利用再生水資源。加強農村水環境綜合治理,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收集、處理體系建設,因地制宜開展農村污水處理,鞏固擴大“三線三邊”環境整治成果,開展農村清潔河道溝渠行動,改善農村人居水環境。

五、加強水生態修復。推進河湖水生態修復和保護。加強中小河流治理,拆除清理堵壩,恢復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。加強濕地修復與保護,開展河湖沿岸綠化造林,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,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和水體凈化調節功能。實施河湖水系連通工程,利用再生水,調度外來水,科學制定河道、湖泊、水庫等調度運行方案,保證河流、湖泊、水庫生態流量和生態水位。結合城市總體建設規劃,突出山水城市特色,強化重點片區城市設計,結合水生態修復,引導城市形態由“依山筑城”向“擁湖發展”轉變。

六、加強執法監管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制度,逐步規范涉河項目管理、水域和岸線保護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生態環境保護、水域占用補償和岸線有償使用等制度體系。建立全方位河湖水域岸線巡查檢查制度和違法行為報告制度,強化日常監督和考核問責。各級政府要足額保障河湖巡查保潔、水利工程運行維護等日常管養經費。完善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養護制度,明確河湖管理責任和管理主體,積極推行管養分離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,實現河湖養護專業化、社會化。加大河湖管理保護執法監管力度,強化行政監管與執法。探索綜合執法試點,統籌水務、環保、城管、農業、林業、國土資源、交通等部門涉及河湖保護管理行政執法職能,開展河湖突出問題專項整治,嚴厲打擊非法侵占水域岸線、擅自取水排污、非法取土、傾倒廢棄物以及電、毒、炸魚等破壞河湖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。